汽车正常行驶时被其他人撞了,自己没任何责任反而要比他们赔更多的钱?12月5日,记者就亲身历程了如此的事,交强险中规定的无责赔偿让很多当事人一头雾水。
今年11月5日,记者开车与一贾|姓用户的车发生刮擦,双方汽车均有损毁。报案后,交警部门认定记者一方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记者汽车投保的中国**财产保险股份公司青岛分公司烟台中心支企业的员工勘查现场后,为双方汽车开具了定损单,记者汽车损失为260元,他们为180元。
12月5日,双方修好了车,在烟台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的主持下,记者将180元修理汽车费当面交给了贾|姓用户,然后拿着两辆车的修理汽车发票到**保险公司索赔。然而保险公司告知记者,只能赔偿贾|姓用户的180元修理汽车费,记者的260元修理汽车费应由他们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。
他们在事故中无责,反而要赔更多的钱?这让记者大惑不解,**保险企业的讲解是,他们汽车已投保了交强险,而记者的车只投保了商业三者险,依据交通法的规定,交强险应优先于商业险进行理赔。
为什么他们无责还要赔更多的钱?**保险公司员工出示了一张“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约”,介绍说依据这个条约的规定,在投保交强险后,发生交通事故,损失在400元以内的,即便无责也要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。记者问,假如我的汽车停在原地不动,被他们汽车碰撞,我反而要赔他们吗?这名员工说:依据这条规定,停的车即便无责也要赔撞车的车。
记者随后赶到贾|姓用户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进行询问,保险企业的一名员工无奈地说,因为这条无责赔偿的条约没拟定有关细节,引起了不少纠纷,很多保险公司觉得无责赔偿的规定不合理,不愿履行这个规定,于是双方保险公司以各种各样的讲解拒绝理赔,给顾客导致相当多的麻烦。
记者采访了烟台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,据介绍,最近关于交强险的无责理赔纠纷不少,上级部门正在拟定细节进行讲解。